教育部通報(境外返臺之教職員工生健康管理配合事項)

發布單位:高等教育司

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109年3月14日起從歐洲27國返臺者均需居家檢疫14天,以及3月15日公布北部高中校園首例境外移入確診病例,爰請各校務必落實下列事項:

一、主動聯繫返臺教職員工生:

  1. 即日起從境外返臺之教職員工生(包括境外生),學校均須主動聯繫,確認是否須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。
  2. 請向校內教職員工生宣導,如因個人行程出遊返國者,請務必將旅遊史主動告知學校,以利學校安排健康管理相關措施,如因隱匿而造成校園防疫破口,將依校內獎懲規定追究其責任。
  3. 另請提醒校內教職員工生於出國期間,倘與確診病例有所接觸者,返臺入境時應主動誠實申報,並通報1922及學校。

二、學校經聯繫,確認須居家檢疫者後,請配合如下:

  1. 為境外師生者,除本部每日仍會依移民署通知,主動通報學校外,也請學校依本部109年2月10日「港澳學生管理及防疫措施」通函,與地方窗口做好每日居家檢疫名單交接,並安排隔離宿舍。
  2. 為本國教職員工生者,須在自家進行居家檢疫,惟仍請學校掌握、關懷渠等教職員工生,並提醒擅離居家檢疫住所將被開罰,同時妥慎安排學生相關教學、行政、學習等銜接措施,以避免教職員工生返回學校。

三、學校經聯繫,確認須自主健康管理者後,請配合如下:

  1. 提醒渠等教職員工生,依指揮中心「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」規定,應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,爰請積極安排其在家或宿舍休息,不要到校。
  2. 配合在家或宿舍休息之學生,無須核給假別且不應將其列入缺課紀錄,並應同時提供安心就學方案及安排學習銜接措施;另有關教職員工部分應請病假,但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(惟自109年3月13日起非因公奉派出國,且返國後經衛生主管機關列為自主健康管理對象者,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,或改依其他假別辦理),並請同時安排相關教學及行政工作銜接事宜,以維護權益。

四、指揮中心建議事項:

自109年3月16日起,從境外返臺學生(含過去14日曾有國外旅遊史),如非前述居家隔離/檢疫/自主健康管理等對象,但自返臺日起外出及上學期間,仍應每日全程配戴口罩、勤洗手、早晚量測體溫直到14天期滿為止。

五、備妥疫調資料:

請依本部發布之防疫工作綱要及相關通函,掌握師生課程及活動紀錄,以利未來疫調進行。另本部將整合簡化目前居家檢疫、交換生、旅遊史等相關調查表件,另案通知各校,惠請各校配合回報。

六、本案如有疑義,請洽以下窗口:

  • (一)高教司:邱淑貞小姐02-7736-6304/susan201907@mail.moe.gov.tw
  • (二)技職司:許肇源科員02-7736-6072/a620220@mail.moe.gov.tw
  • (三)國教署:高儷菁教官04-3706-1358/e-3314@mail.k12ea.gov.tw

附件: 境外返臺之教職員工生健康管理配合事項.pdf
原文:屏科大搶先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