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09年3月25日起,室內超過100人以上的公眾集會活動建議停辦,以減低社區感染的風險。
二、室內100人以下的公眾集會,可依據COVID-19因應指引公眾集會等6項指標進行風險評估,若經評估活動性質具有較高風險,建議應延期或取消,或改以其他方式辦理。風險評估指標如下:
(一)能否事先掌握參加者資訊
(二)活動空間之通風換氣情況
(三)活動參加者之間的距離
(四)活動期間參加者為固定位置或不固定位置
(五)活動持續時間
(六)活動期間可否落實手部衛生及配戴口罩
三、依據109年3月27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FDA食字第1091300865號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