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教育部第2次修正「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

主旨:

檢送本部修正「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1份,請查照。

說明:

  1. 本部前以110年9月7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121132號函,檢送「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,並以110年10月4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133873號函,檢送第一次修正之前開指引。
  2. 本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10月17日調整相關防疫規定,爰修正指引有關「體育、游泳、實習課程、表演藝術課」、「課程以外之集會活動」及「校園空間開放」等部分規定,修正內容請詳閱「修正規定對照表」。

附件檔案:教育部110年10月21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142943號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