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次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

一、旨案裁罰規定公告第11次修正。前案(文號1110003040)衛生福利部本(111)年3月1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210號公告,自111年3月28日起停止適用。
二、本次防疫措施增加「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/茶等社交互動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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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衛生福利部公告.p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