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疫公告14:疫情持續擴大期間,各項教學及校園活動等防疫措施(111.4.13)

因應疫情持續擴大,111年4月8日本校防疫專責小組會議,討論各項教學及校園活動等防疫措施決議內容:

一、校外實習訪視得配合廠商防疫措施,以電話或視訊方式進行。

二、學生應依規定申請防疫假,授課教師於正常上課情況下,得不需進行同步或非同步遠距教學。

三、教師同仁於暑假申請出(返)國,返臺後應遵守本國及本校相關防疫規定,預留隔離及自主健康管理時間,不得影響開學後上班上課。如染疫無法回國或返校授課,應自付各種醫療、交通、代課教師鐘點等費用。

四、辦理各項研討會、體育競技、推廣教育等活動,校外人員應持3日內快篩陰性之證明,才能進入校園,並請主辦單位列入防疫計畫,簽會防疫小組審核。檢測健康紀錄表於活動前,送健康諮商中心核備。

五、其他事項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、教育部各項規定辦理。

屏科大防疫專責小組 敬啟
111.4.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