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不斷變化,有關學生請假規範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自111年5月1日起,COVID-19確診個案及接觸者學生請假,不在本校健康中心或系所單位匡列名單內,亦無政府開出之防疫證明者,將不予列入防疫公假;請改以事、病假申請。

二、經核准之公假(防疫假/疫苗接種假),因防疫需要而缺課者,不列入缺課扣考及不受學則規定勒令休學限制。

三、為即時掌握與確診者接觸情形,請學生手機安裝臺灣社交距離App,以利作為日後請防疫假之依據。

四、申請「公假」防疫假/疫苗接種假,請依規定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辦理(如附件一),如請假不實,將依本校「學生行為規範及獎懲規定事項」規定議處。

五、因應疫情不斷變化,若有變動將依最新防疫規定滾動調整辦理。

六、相關承辦人:
(一)日間部:課務組邱春葉小姐 #6027
(二)進修部:進修教育組劉正國先生 #7329

附件: 附件一110-2因應疫情學生請假說明1110429.jpg
     COVID-19接觸者 學生請假報告書20220429.docx